企业档案
企业简介
吾同映画(上海)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8月03日 注册资本2000.000000,我单位地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1098号8幢, 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,电影发行,广播电视节目制作,电影制片,文艺创作与表演,各类广告的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,摄影摄像服务,公关活动策划,企业形象策划,市场营销策划,舞美灯光及舞台设计,商务信息咨询,知识产权代理,动漫设计,美术设计,摄影器材、服装的销售,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,自有设备租赁。 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。 自成立以来发展迅速,业务不断发展壮大,我们始终坚持用户至上,用心服务于客户,坚持用自己的服务去打动客户,我们秉承“保证一流质量,保持一级信誉”的经营理念,坚持“客户第一”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。欢迎新老客户咨询合作! 查看全部 »
经营范围
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,电影发行,广播电视节目制作,电影制片,文艺创作与表演,各类广告的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,摄影摄像服务,公关活动策划,企业形象策划,市场营销策划,舞美灯光及舞台设计,商务信息咨询,知识产权代理,动漫设计,美术设计,摄影器材、服装的销售,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,自有设备租赁。 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
工商信息
  • 310115003128541
  • 91310115MA1H82BT0K
  • 存续(在营、开业、在册)
  •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
  • 2016年08月03日
  • 姜端华
  • 2000.000000
  • 2016年08月03日 至 2036年08月02日
  •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
  • 2016年08月03日
  •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1098号8幢
  •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,电影发行,广播电视节目制作,电影制片,文艺创作与表演,各类广告的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,摄影摄像服务,公关活动策划,企业形象策划,市场营销策划,舞美灯光及舞台设计,商务信息咨询,知识产权代理,动漫设计,美术设计,摄影器材、服装的销售,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,自有设备租赁。 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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